根據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十四條的規(guī)定,經初步查驗,不動產登記機構擬對下列不動產權利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。根據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十七條的規(guī)定,現予公告。如有異議,請自本公告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,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不動產登記機構。逾期無人提出異議?或者異議不成立的,不動產登記機構將予以登記。
異議書面材料送達地址:鳳縣政務大廳16、17號窗口
聯系方式:0917-4806052
序號 |
權利人(被繼承人/遺贈人) |
不動產權利類型 |
不動產坐落 |
不動產權證號 |
登記申請人 (繼承人/受遺贈人) |
1 |
崔小利 |
林權 |
桑園村一組 |
鳳林證字(2011)第12853號 |
崔榮 |
2 |
崔小利 |
林權 |
桑園村一組 |
鳳退林證字(2005)第13748號 |
崔榮 |
登記機構:鳳縣自然資源局
2025年6月30日